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县委巡察组对中共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视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键举措,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梳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郭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各个环节。
(二)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到位。
(三)抓实整改。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一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欠深入。2022年以来县住建局集中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均未结合本单位、本领域的实际,对报告中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重要论述未开展讨论,领会精神实质不够。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4部著作学习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9日开展专题研讨会深入探讨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涉及住房和建设领域的核心内容,着重讨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政策导向,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24、25条规定,高层建筑达到三分之一,低层建筑达到二分之一,方可办理预售许可,今年以来按照要求办理预售许可证12个,批准预售面积10.61万平方米。二是2024年3月9日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4年5月24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2024年4月7日、6月11日组织学习《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等四部书的相关内容。三是今年以来依托党组中心组和组织全体党员累计学习9次,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要求干部职工加强以上四本书的学习。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自巡察整改期间以来我局结合“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重要会议、组织生活会、集中培训等,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学习24次。2024年4月1日制定临武县住建局学习制度,4月份以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18次,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欠规范,没有学习签到册。
整改情况:2024年4月1日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已学习7次,均严格落实了会议方案、会议签到、请假报备等程序;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欠到位。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意见,2021年以来未组织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党组主要负责人未对本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导。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召开县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暨分析研判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实施意见。二是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11次。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6个月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分析研判会、集中培训会等,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四是6月13日开展一轮意识形态工作督导。重点督查网民留言办理,舆情风险处置等工作,全面压实各股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累计处理市长热线、县长信箱等平台投诉件600余件,满意率达95%。五是强化常态化督导。加大本领域企业、工地走访力度,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加强舆情源头管理和风险防范,今年以来累计现场处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在建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群众反映问题30余件,均已妥善解决。六是6月21日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制度。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意识形态督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维护网络安全有欠缺。未明确领导分管网络安全工作,无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虽然落实了网评队伍建设但网评指令响应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5日我局出台正式分工文件,明确分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网评人员。二是今年4月份以来累计接到网评指令43次,43次均严格按照要求转发、评论。同时,局党政办公室,坚持网络安全巡查制度,做到每天一巡查、一记录、一报告。
3.保密、统计工作有差距。
(6)对涉密人员管理欠规范,未对涉密人员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未开展涉密人员保密审查,未配备符合要求的涉密计算机。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涉密人员的2024年度审查工作。二是2024年7月5日组织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保密培训会议。三是按照保密相关要求配备了一台涉密计算机。四是建立涉密人员动态管理台账。
(7)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到位,未制定本单位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整改情况:一是3月1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二是2024年3月13日制定县住建局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管理办法,完善好了日常统计资料。三是确定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员。
4.行业领域监管失之于宽。
(8)履行监管职责欠积极。行政审批、工程管理、房地产监管等股室之间联动不够,开展监管不主动,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对金榜世家商品房建设工程,对舜发园、龙山书居、环城北路加油站等项目未竣工备案就交付使用等问题均未开展调查。对2020年、2021年龙翔商贸广场违规预售商品房监管不到位,造成6间商铺“一房两卖”,导致群众上访。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各股室之间工作信息共享制度,要求加强股室工作联动。2024年3月22日组织行政审批、工程管理、房地产监管股室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二是自巡察整改期间以来共计开展45次日常监督检查,下达催办、整改函23份,均已整改到位;对舜发园地下车库违建,工程股联合质安站、物业管理股联合整治。三是经核查,龙山书居、环城北路加油站均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舜发园已经移交执法局进行处罚,已经进行线下竣工验收。四是我局对金榜世家项目负责人约谈,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对龙翔商贸广场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已签订协议退还购房款。五是加大对开发企业房屋预售交易监管,鼓励购房群众购房前到我局查询房屋网签信息。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再次发生。六是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9)日常监管不严。2023年1月至2月,县住建局对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检查3次,每次都发现“污水井盖节点未标识”“工程未办理质安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等相同问题,只下达整改通知书,未进一步处理,做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3月、5月组织质安站、城乡建设股召开业务学习培训会议,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安全警示教育片,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自巡察整改期间以来,共计组织质安站、工程股对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12条,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2024年4月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0)诚信管理缺失。落实信用管理制度不力,存在老好人思想。2020年以来县住建局对本领域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一起记录为不良信用。2021年市住建局开展建筑工程执法检查,发现碧桂园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要求对该项目总监及监理单位记录严重不良行为。县住建局党组决定只移交县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不记录严重不良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2日组织业务股室人员学习《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对该移交的案件及时移交,该记录不良的记录不良。三是已经对临武碧桂园施工单位进行不良行为告知,已下发不良行为认定(省厅公布的不良行为公示)。四是2024年6月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1)移交查处案件少。移交查处案件少。2020年以来商品房开发监管领域移送查办案件为“零”,物业服务管理领域仅2023年11月份移送了2件。2023年11月检查发现维也纳大酒店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装修,下达停工令也不执行,未移交县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整改期间以来共计开展45次日常监督检查,下达催办、整改函23份,均整改完成。二是2024年3月22日组织质安站、工程股业务人员学习《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2023年11月23日我局向维也纳酒店下达了手续催办以及停工整改通知,2024年4月11日已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县城管局。三是2024年6月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5.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作用未充分发挥。
(12)引导业主自治,促进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未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不够,未充分发挥城区乡镇、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作用,规范物业管理也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小区业委会组建比例低、物业市场化服务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巡察整改期间以来,组织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在社区宣传栏、物业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入驻的益处,累计宣传3次,发放、张贴宣传单100余份。居民的参与意识显著提高,目前全县已有43个物业管理小区已成立14个业主委员会,4个自治管理小区业委会。二是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的提高。三是2024年5月14日提请县政府召开临武县无物业管理小区工作推进会,对无物业管理小区无管理单位问题,会议明确由属地乡镇、社区和所在单位管理。四是2024年6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3)监管作用未发挥,物业服务活动管理不到位。相关备案制度、信用评价制度未落实,对物业服务公司不按规定公布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缺乏有效监督,对开发商违规选聘物业公司,以及前期物业管理不公开、不透明行为监管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2023年1-9月全县关于住建部门的市长投诉热线共568条,涉及物业方面的问题就多达281条,占比49.5%。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省市及周边县市区做法及工作经验,县住建局在2024年初制定发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二是要求每个物业企业在管理小区内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目前全县34个物业管理小区均已公开费标准及服务内容。三是巡察整改期间,累计处理12345市长热线、红网百姓呼声等平台有关物业管理方面投诉100余件,结合投诉件每个月随机抽查3家至4家物业服务企业,巡察整改期间现场累计发现问题35个,属实26个,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于2023年11月8日成立临武县物业行业协会,规范指导全县物业服务企业有序管理。五是2024年6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
(14)管理信息不透明。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及查询平台,未定期向业主等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政策宣传少,信息应公开未公开,群众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
整改情况:一是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查询平台已建立,凭居民身份证可在网络平台(内网)查询。二是已在政府网上公布维修资金办事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三是2024年5至6月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市住保中心、嘉禾等周边县市区学习维修资金先进管理、运营经验,提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工作效能。四是2024年6月5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5)管理资金不利民。资金保值增值差,目前维修专项资金均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维修资金调度调配情况摸底工作。二是2024年4月23日,召集各专户银行召开工作部署会,按规定要求资金利息归集到户,截至8月底,已将资金利息全部分配至业主账户。三是经请示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将资金按初存各归各行,资金逐步由活期存款转为定期,保值增值。四是2024年6月5日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16)资金使用不便民。未分类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和操作流程,资金使用审批环节多、流程烦琐,物业服务公司普遍反映申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难。资金作用未发挥,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维修资金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宣传手册1000余册,已优化维修基金使用流程,接到维修基金使用申请,3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业主签字达率70%同意使用,3个工作日内审批。对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工作人员现场答复并解释说明依据。于2027年7月15日至31日,在政务中心窗口、住建局开发物业股、格林春天、丹桂园、浦发银行、龙源山水、九通小区、紫金园等小区进行宣传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深入贯彻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提高群众知晓率,巡察整改以来,申请使用维修基金12次,用于紫金缘、九通、格林春天、都福苑等小区电梯维修、防水补漏等,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率。三是2024年6月5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7.公租房运营监管有欠缺。
(17)分配入住率未达考核目标。未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群众知晓率低,公租房分配入住率未达到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公租房资格确认、维修、退出等相关政策。二是通过上门摸排及整理台账制作了公租房分布示意图及各个公租房小区闲置公租房情况并在各个公租房小区内公示栏进行了公示。三是根据《临武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22〕1号)文件规定,结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做法,出台了《临武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优化自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制度》。2024年7月16日,对12户常态化分配家庭进行了选房分配。四是根据摸排的情况,出台了《关于盘活县城区域内闲置公租房的工作方案》。五是根据《关于盘活县城区域内闲置公租房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对临武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工作联系函,要求其对园区自管公租房进行摸底,摸清闲置公租房数量及分布,并对闲置公租房做情况说明,同时积极开展公租房盘活工作。五是通过积极展开分配工作,目前闲置公租房套数为305套,其中,中心直管公租房闲置159套(福溪人才楼43套闲置公租房为组织部为人才引进预留),产业园区自管公租房闲置146套。
(18)租金收缴政策执行不严。对县临东公司超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收入不缴存财政专户,对教育、卫健、气象、乡镇等代管的公租房未收取租金等违规行为未督促整改。县住保中心开展拖欠租金清缴不积极,截至2023年底还有14.9622万元租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临武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度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合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的通知》,对产业园区、乡镇、卫健、教育、气象等单位和部门下发了《督办函》,现在各公租房项目建设及使用单位正在组织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二是欠缴租金115户共计14.9622万元租金,目前已追缴到位61户租金,合计72165.232元,剩余资金已通过起诉等方式继续追缴。
8.项目建设未抓实。
(19)县供排水和村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建设问题多。麦市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偏低,运维效果不佳,未达预期效果;楚江镇、香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武水镇双塘村、太和村等4个村污水处理站,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已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正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优化相关考核指标,力求考核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实行按效付费。二是香花镇、楚江镇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已经完成。三是武水镇双塘村、太和村等4个村污水处理站问题仍需多方协调,在集中整改时限内无法完成,已申请延期整改。
(20)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影响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县委党校小区、老县政府小区、老煤炭公司小区都存在建筑材料和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由于未铺设沥青,小区居民需洒水控制灰尘,群众意见很大。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底之前县委党校小区、老县政府小区、老煤炭公司小区建筑材料已清理完成。二是老县政府小区、老煤炭公司小区今年8月份沥青铺设完成,县委党校小区因天气原因,预计十月份铺设完成。三是2024年5月25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下达立案通知书。
(21)城区污水主管修复不及时。县城区污水主管已建成运行20多年,老化受损较严重,修复不及时,造成污水渗漏,导致临武大桥武水河断面水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城区入河排口及管网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工作,通过设置14个监测断面,对污染程度进行了细致分析,并结合溯源技术,基本确定城区污水溢流及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不足的根源。二是针对武水河和沙溪河沿岸主干管的缺陷,在2024年4月—5月份实施了精确修复措施,共计修复了306处漏点,并对6个污水直排口进行了改造。三是完成了32个雨污混流点的整治工作,改造了71.4公里的污水管网,并新建了1657米的污水主干管,有效减少了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的情况。四是加速推进县污水处理厂(三期)的扩容工程,处理能力将提升至每日4万吨,目前已通水试运行。五是2024年8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约谈。
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
(22)解决公租房历史遗留问题不够主动。目前全县还有669套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未办理产权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县房地产遗留问题化解办多次研究解决协商处理,同时多次向上级汇报请求处置意见。二是2023年11月8日,县政府召集县直相关部门、十三个乡镇分管负责人研究部署了公租房办证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对接和到现场实地调研,目前县一中新校区公租房270套正在开展规划验收测绘和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工作,完善产权登记资料,进行产权登记。三是乡镇公租房、乡村学校公租房问题,因需要向相关部门。。。。。在集中整改时限内无法完成,已申请延期整改。
(23)一是化解矛盾和纠纷做得不够。未制定单位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化解矛盾纠纷不主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24年2月成立了住建领域化解矛盾和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局党组书记为化解处理矛盾纠纷领导小组组长,并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二是组织物业股、局信访专员进行了集中排查以及对重点区域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了深入排查,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以来,累计排查在建工程11个、物业管理小区43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目前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建立完善了全县住建领域信访台账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办理和处理,从而提升了工作效率。四是对2024年7月17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24)公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县住保中心未明确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化解风险不及时。2023年8月都福苑公租房发生山体滑坡至今还未处置。柳树街、都福苑等早期公租房存在外墙瓷砖脱落的安全隐患也一直未消除。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责成县住保中心明确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二是对中心所辖自建公租房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并形成了台账。三是都福苑公租房山体滑坡安全隐患已于8月7日排除;都福苑公租房部分外墙瓷砖脱落及空鼓已于3月19日进行处理 ,柳树街公租房部分外墙瓷砖脱落及空鼓已于5月9日进行处理 ,大武路公租房部分外墙瓷砖脱落及空鼓已于6月13日进行处理。四是制定直管公租房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
10.机构改革不到位。
(25)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到位。“三集中三到位”未全面落实,未按规定派足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上班,应派3人实际到位1人;未组织本行业第三方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未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事项;县住保中心公租房租赁、住房维修基金缴纳申请等业务办理未按要求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6次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案例。梳理了本单位承担“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2024年3月8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职责到股室到人。二是简政放权,提高效能。2024年3月1日将县域内维修基金收缴、公租房申请所涉审批办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窗口。三是2023年11月已组织本行业第三方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并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事项。四是2024年3月5日县住建局制定分工文件,调整职责分工,明确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26)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三定规定”未出台,仍沿用2015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三定规定”,还承担房屋建设备案、工程质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行政职能。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组织学习人事负责人员学习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8月份三定方案已递交至县委编办,县委编办正在研究。三是已将房屋建设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消防安全监管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等行政职能重新收归局机关直接管理。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27)落实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不全面。2021年以来从未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开展排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1日制定临武县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二是2024年6月份排查全局内设股室、内设机构排查廉政风险点23个;三是内设股室、内设机构根据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19条。
(28)清廉机关创建不力。局党组只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未研究部署,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3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二是6月18日成立清廉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并制定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三是制定清廉机关宣传牌16个。
(29)提醒谈话不到位。开展“一把手”提醒谈话少,2021年以来,单位主要领导仅就2022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了2次集中谈话。其他班子成员自2021年以来未对分管领域的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提醒谈话,共计5次。二是局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对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例行谈话,共计17人次;三是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共计43人次。
(30)警示教育开展不好。原单位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县住建局只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简单通报,未对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汲取教训,也未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整改情况:一是6月24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和学习相关的警示教育视频、文件,加强大家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6月24日驻县委办纪检组组长在全局警示教育大会上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局党组成员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三是2024年6月24日制定临武县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四是巡察整改期间对班子成员均进行了1对1谈话,班子成员对股室负责人面对面谈话共计25人次。
(31)对年轻干部批评教育不严。原危改办职工2020年多次侵占同事下乡补助,干部职工反映较强烈,造成负面影响,单位主要领导虽然对其进行了谈话,但至今还有未给同事,党组没采取进一步措施,责令其改正。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2024年6月24日制定临武县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二是分管纪检领导与当事人谈心谈话。三是已退还被其侵占下乡补助款。四是6月24日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在2024年6月24日全局警示大会上作出检讨。
12.干部作风大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未抓实。
(32)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未参加政务中心考勤,也未到县住建局考勤,窗口经常空岗。巡察期间巡察组开展作风检查,发现个别干部职工未按时签到、迟到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意识。二是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以来,纪检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累计8次,暂未发现存在迟到、早退、未签到情况。三是2023年12月18日反工作纪律的8名干部职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自我检讨,宣读承诺书。12月18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住保中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2023年12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五是7月5日对纪检分管领导、纪检员约谈。
(33)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县住建局2020年8月5日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会议制度》均原文抄袭其他部门内容,现在还在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日对《临武县住建局重大决策部署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及《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会议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二是严格按照县住建局内部核稿发文程序执行,没有相关人员核定的一律严禁发出。三是组织相关负责人学习两办规范公文处理等相关文件。
13.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34)报账审批把关不严。存在用发票复印件未附合同,验收单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我局财务人员核查,原始发票已装订成册;二是2024年6月24日组织财务审核人员召开了培训会议,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住保中心针对公租房零星维修,已通过电子卖场发布维修服务需求,采购公租房维修服务,开标后与中标方签订公租房常规维修施工合同;四是完善了公租房工程维修申请、施工、验收、报账制度。形成了以资金支付审批表、工程项目申请表、报价清单、施工前后照片、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单的一套完整的报账流程。五是6月27日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约谈。
(35)出差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干部出差,实际出差2天,报销差旅费3天,多报出差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4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2023年12月29日清退了多报差旅费。三是5月23日重新完善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学习传达。
(36)“收支两条线”规定未全面执行到位。代收福溪小区租房履约保证金,未上缴至县财政局国库,直接抵扣了物业管理费。
整改情况:一是住保中心已于2023年4月20日将福溪小区租房履约保证金上缴到县财政局国库;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6月12日下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传达。
(37)未记固定资产。县住建局2021年篮球场设备设施价值共计16.4488万元未记固定资产;县住保中心2021年11月购买点钞机1台、办公桌椅1批,2023年7月购买办公家具1套,均未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份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所有财务人员均参加了培训。二是2023年12月29日我局对所有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和登记,住保中心于2023年12月份对相关资产进行了登记。三是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制度要求。五是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编号和标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14.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欠到位。
(38)日常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租房运营、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运用“四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9)谈心谈话做得不够。对主要负责人谈得多,对其他班子成员尤其是重点岗位的干部开展谈话少,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住建局股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听取了工作报告和建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同时,也传达了关于工作作风和纪律要求的相关要求。
(40)督促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列席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少,指导被监督单位开展清廉机关创建还须加强。
整改情况:强化与住建局党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以及发送工作提醒函件,明确其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职责,确保其能够切实承担起管理党务和治理党的政治责任。同时,严格检查“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实施情况。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4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5月16日组织记录人员深入学习并贯彻执行《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对记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决策范围、程序以及记录要求。三是在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及党组会议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规性得到充分保障。三是4月份以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18次,均严格执行了末位表态。四是6月11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42)非班子成员分管局重要工作。非班子成员蒋玉萍、李国雄分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房产物业管理等重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2024年3月9日研究制定了《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人员分工通知》,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合理分工。三是出台分工文件,对负责行政审批股、房产物业管理股等人员均进行了调整,明确退职干部协管或负责具体工作,积极发挥退职干部作用。
(43)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够强、担当精神有欠缺。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有畏难情绪,对分管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积极推动,落实成效差,受到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3月6日、3月24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敢为的十条措施》。二是完善日常考评考核机制,目前已完成了县住建局干部职工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已与所有班子成员进行面对面的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潜在问题,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根据日常表现,谈心谈话情况,局领导班子合理调整了人员分工,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发挥最大的效能。
16.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44)重点股室负责人长期空缺。单位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等原负责人调离后,未及时明确新的股室负责人,影响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9日研究制定了《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人员分工通知》,明确局办公室负责人,房地产监理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负责人。二是2024年8月9日建立《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干部交流使用制度》。三是强化内部业务学习交流,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45)对人员培训不重视。县住保中心退伍安置人员多,在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未加强对退伍安置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使他们成为专业技术骨干。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安排中心三名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至24日参加住建部白蚁防治中心举办的专题白蚁防治培训,学习了先进技术、经验。二是5月29日,中心领导带队赴嘉禾交流、学习保障性住房管理、白蚁防治工作经验。三是6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维修资金服务股工作人员赴市住保中心学习维修资金先进管理经验;四是通过专业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了专业化、系统化的提升,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改进了工作效能。
(46)重点岗位人员长期不交流。招投标管理股负责人10年以上,行政审批股负责人7年以上,未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9日建立《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干部交流使用制度》。二是2024年3月9日研究制定了《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人员分工通知》,明确招投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三是严格执行交流使用制度,担任股室负责人5年以上的,应进行轮岗调整。
(47)存在违反“三定规定”擅自设立股室的行为。县住建局2021年11月违规设立财务室。县住保中心2022年8月违规设立人事财务股。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2024年3月9日研究制定了《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人员分工通知》,县住保中心3月1日《县住保中心领导股室职责分工调整通知》,对相关股室、人员均进行了调整,8月份拟定新“三定方案”,取消了人事财务股,相关人员并入中心办公室;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推动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7.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48)党支部未按期换届。县住建局党支部2019年7月换届,3年期满至今未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支部条例》。二是建立临武县住建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三是2024年1月26日完成县住建局支部换届选举。
(49)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县住建局党支部2020年至2023年共召开了22次党员大会,其中有12次参会人数未过半。县住保中心党支部退休党员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小组开展活动不正常。县住建局党支部第一,第二党小组2022年、2023年均未召开会议,第三党小组2020年至2023年未召开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23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制定完善支部学习、工作计划,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三是完善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四是加强退休党员党性教育管理,增强其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五是巡察整改期间县住建局共计组织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9次,住保中心支部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8次,3月份以来退休党员全部参加支部组织活动。
(50)支部工作计划、承诺书虚以应付。县住保中心2020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未与时俱进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县住建局党支部2021年公开承诺书照搬村委换届选举承诺书,2022年未制定县住建局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有意义的党支部活动。二是8月25日开展党员“践承诺.做表率”活动,人人争当党员标兵。三是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是制定2024年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51)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县住建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只记录支委成员发言。县住建局党支部、县住保中心党支部2021至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未记录到支部手册。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县住建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细致地记录支委成员发言记录。二是支部工作积极开展自我检查,及时查找不足,不断完善。三是狠抓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性意识,实现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县住建局、党支部县住保中心党支部以问题促改,及时将党员民主情况记录进支部手册。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等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8.落实政企分开问题整改不彻底。
(52)县鸿利公司至今依然有13人在县住建局上班,工资福利待遇由公司承担。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政企分离,8月份已将公司13人分流至发投集团上班。
19.“放管服”改革问题。
(53)“放管服”改革问题整改,没有举一反三,深入发现类似问题,做到全面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6月17日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时限。二是严格按照省工改办要求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坚决杜绝违规审批,进一步加强服务效率。
20.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54)违规发放资金清退不到位。2013年违规发放给何临建安全生产先进奖200元,2016年超标准发放气排球比赛奖金1246.2元,共计1446.2元未清退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8日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12月29日清退了违规发放的1446.2元资金。
(55)往来账清理不彻底。2023年4月审计反馈该单位有401万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县住建局只清理了238.46万元,还有162.54万元未清理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8日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8月份全面清理了往来款项162.54多万元。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三、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整改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跟踪问效等制度,加强对全局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县住建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深化成果应用,注重经验总结。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需注重总结经验教训,提炼有效做法和成功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中共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8月26日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中共临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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